关于举办2014年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5 10:56:34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和《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精神,更好地贯彻执行《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进一步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编制工作水平,不断规范我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审查工作,我协会决定对我省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并请资深专家结合本省实际作专题辅导报告。为保证学习效果,此次培训采取学习与考核的方式。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培训证书,该
培训证书作为日后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从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编制人员、审核人及技术负责。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指南(试行)》;
(二)授课老师讲解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的相关规定、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
1、报到时间:2014年3月5日下午2:30时
2、培训时间:2014年3月6日至7日
(二)地点
报到地点:广州燕岭大厦二楼大堂
培训、考试地点:广州燕岭大厦(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9号)
四、培训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培训费用:培训班采取以班养班形式,教材及培训费 680元∕人(由宾馆统一收取、出具发票)。
(二)食宿安排: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住宿标准:住宿标间300 元∕天。
五、培训证书
(一)考试合格后由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颁发统一格式的培训证书。
(二)培训证书的领取方式:
1、自行领取:请在培训结束20个工作日后,到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一楼办公室领取(来领取前,请电话预约)。
2、邮寄:统一快递给各单位的联系人,费用自理。
如采用邮寄的领取方式,请在报名表中填上准确的邮寄地址及相关信息。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4年2月26日前传真至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并把报名表电子版发到协会邮箱。
(二)由于会场的接待能力限制,本期培训班参加人员总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按报名的先后安排培训。如报名人数过多,协会将举办第二期培训班(时间另定)。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需提交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请在照片后面写上单位名称及姓名。
(四)凡要求入住的学员,如有改变的,需提前一天确定,否则按住宿收费。
(五)请各单位在报名表中填写一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作为此次培训的统一联系人以及邮寄培训证书的收件人。
联系人:何梦如,020-38094529,18202031099
徐年娥,020-38094529,13119534504
传 真:020-38984267
邮 箱: gddzfzxh@163.com
地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910号一楼办公室
附件:
1、培训地点的详细地址与地图
2、2014年广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