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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积极推进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修编

发布时间:2021-03-30 09:40:35

2019年底,省自然资源厅等七厅(局)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对包括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内的11项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操作规程。同时,《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印发两年多以来,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编制以及危险性评估制度的实施对实施细则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积极组织推进《细则》修编工作。

一、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广泛征求修编意见。为集业内专家经验和智慧,尽快做好本次细则修编工作,协会印发通知广泛征求协会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对细则修编意见。各位委员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从事地质灾害评估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新形势和新要求,利用自己渊博的专业知识和多年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积累的实际经验,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修编意见和建议。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共反馈83条意见,为本次细则修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认真开展分析研究,拟定细则送审稿。针对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反馈的意见,协会特邀原广东省地质科学研究所所长范成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意见逐条进行整理分析,及时与提交反馈意见的委员沟通联系。对于拟采纳的意见,结合实际修改细则相关内容,确保准确把握各条意见的合理性。

三、召开细则修订座谈会,形成2021年修订版细则。使细则修订的各项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协会专门组织召开细则修订部分专家座谈会,邀请业内11位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细则修订进行讨论研究,确保已采纳的意见修改到位,最终形成2021年修订版细则。与2019年修订版相比,细则总体章节没有调整,增加了区域评估相关内容,修改了部分技术要求和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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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协会将尽快将修订后的细则印发实施,并及时组织全省地勘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解读和培训,以保证修订后的细则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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